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近期就业形势监测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佛人社〔2018〕152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完善佛山市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样本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佛人社办〔2016〕76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我区2021年就业失业动态监测补贴的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共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对拟补贴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公示期满,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就业补贴,传真:88880178,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附件:2021监测补贴明细表.xls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