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办法》),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原则上营收规模在我市行业10%以内且年营收在1亿元以上(行业的申报标准见《办法》中附件1),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具有一定带动作用,对照申报标准,择优推荐,2.申报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信息(详见附件3),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请各县区工信部门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数字化水平诊断信息(附件3)、台账表(附件4),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报送至我局投规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zjmwdz@163.com,联系人:戴玉琼、李昌,联系方式:2059857,附件:1.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推荐汇总表2.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申报书3.申报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信息4.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情况跟踪台账表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附件1-4.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