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李群等5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李群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714X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光加果业店2王光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4510济南市莱芜区汇鑫花生米购销经营部3姚义秋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376济南市莱芜区龙角花生油加工厂4高龙友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434济南市莱芜区高龙友肉食经营部5张立国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6811济南市莱芜区立国道路运输队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