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评价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绿发〔2024〕215号)有关要求,经各地自主申报、市级推荐、材料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拟确定济南市莱芜区等10个县(市、区)为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电话:0531-51782885邮箱:sgxtls@shandong.cn附件: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名单.doc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