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管委会:为加强拍卖行业管理,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拍卖企业2021年度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陕商函〔2021〕646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省拍卖企业监督核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监督核查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具有拍卖业务许可的企业共133户,需要参加年度监督核查的企业为127户,核查需要整改的企业8户,依规注销拍卖经营许可的企业6户,二、监督核查处理意见(一)对核查合格的企业,在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的年度监督核查记录上加盖“年度核查合格”和“陕西省商务厅”印章,(二)对核查整改的企业,在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的年度监督核查记录上加盖“年度核查整改”和“陕西省商务厅”印章,由商务主管部门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规定,三、拍卖行业管理工作要求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管委会要严格依法依规行政,附件:1.陕西省2021年度监督核查合格企业名单2.陕西省2021年度监督核查整改企业名单3.陕西省2021年度监督核查注销拍卖经营许可企业名单陕西省商务厅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