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级预算部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185号)有关要求,现就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预算用于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规定的2024年增加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等政策,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原奖励标准不变,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有关区财政局要根据财政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2〕9号)明确的各项资金分担比例,统筹用好国家奖学金原有奖励名额和此次新增奖励名额,统筹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六、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附件:1.学生资助补助经费-01中央直达资金(2024年调整政策资金)预算表2.区域绩效目标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11月8日附件:附件1学生资助补助经费-01中央直达资金(2024年调整政策资金)预算表.xls附件2区域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