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1关于《清远市农源食品有限公司农品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清环佛冈审〔2022〕8号2022年4月18日清远市农源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石潭村委会山窿田3号2关于《广东七彩电动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清环佛冈审〔2022〕9号2022年4月24日广东七彩电动车有限公司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陶瓷城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厂房之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205室,邮编:511600联系电话:0763-4275024传真:0763-427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