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计划:落实《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福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龙岩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龙岩“电动物流城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相关政策,加大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和完善充电设施建设,一、加大重点领域推广力度公务车: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的,公交车:全县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出租车:全县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分时租赁汽车采用新能源汽车,物流车:全县中心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物流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其他物流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环卫用车:全县新増和更新的中心城区环卫用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景区用车:加快推进全县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新増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上杭县分公司二、进一步加快完善充电设施建设(一)优化充电设施建设手续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二)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国网上杭县供电公司、县属国有企业等国有企业为主渠道,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可自建或委托配建不低于20%比例的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