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69号)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人员(详见附表)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核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凡对本次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3124),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9日附表:序号补贴对象单位名称补贴金额1邹瀚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50002江晓玲揭阳市荣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50003彭可欣揭阳市金丰泰工贸有限公司50004张键禧揭阳市榕城广业环保服务有限公司50005谢昭楠揭阳市榕城区德才实验学校50006黄嘉仪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夏桥小学50007黄颖鹏揭阳市榕城区德才实验学校50008陈梦铃广东聚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50009陈章泳广东华商(揭阳)律师事务所500010陈贵博揭阳市远升五金实业有限公司500011陈佳纯揭阳市优度贸易有限公司500012陈涵揭阳市简派家具有限公司500013陈艺揭阳浩泽医院有限公司500014林捷揭阳市榕城广业环保服务有限公司500015林洁仪广东容大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0016林晓宜揭阳浩泽医院有限公司500017洪洁锋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00018黄曼烁海纳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500019林森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00020郑宝莲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21陈薰揭阳浩泽医院有限公司500022王浩揭阳市广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023李乐恒揭阳市广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024郑艳琪揭阳浩泽医院有限公司500025陈斯颖揭阳浩泽医院有限公司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