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2年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符合《领域指南》方向和范围,(二)省工程研究中心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基础,(三)省工程研究中心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设施及基础条件,(四)同一法人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属地有控股关系的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细分领域(方向)已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不重复进行认定,三、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申报、资格审查、初评、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认定六个程序,其中资格审查、初评、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程序由我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由各市、州发改委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供省工程研究中心资格审查及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主要对工程研究中心领域方向、基本条件等进行审查,由市、州发改委通知相关单位按要求编制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由市、州发改委通知相关单位按要求编制专家评审答辩材料,四、有关要求(一)请各市(州)发改委认真做好2022年度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组织工作,网上须上传市(州)发改委申报文件和市州推荐省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二)请各市(州)发改委将申报文件、汇总表和审核后的工程研究中心资格审查资料(纸质版一式1份,(三)《领域指南》、已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名单及工程研究中心资格审查资料清单请在邮箱hbgczx2022@163.com(密码HBgczx123)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