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和《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东科〔2021〕80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工作,(二)项目申报单位:1.支持企业或由企业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牵头申报,同一项目的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0家,4.牵头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原则上最多同时申报2项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项目参与人员应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员的在职人员,(四)项目自筹经费要求:项目投入总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自筹资金和市财政资助资金组成,自筹经费与市财政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3:1,且新增自筹经费与市财政项目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1:1,项目立项后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申请金额,项目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资助:1.在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发布年度前2年的1月1日起至申报通知载明的申报截止日期为止(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二)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应未被列入东莞市科技项目诚信异常名录,项目负责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申报书,由牵头单位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上填写项目任务书,附件:1.2025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docx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3.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参考).doc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