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五)负责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政策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十三)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县乡村建设规划、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开放型农业工作和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九)农业科技资源环境股参与拟订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农村农业资源环境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