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拟组织开展2024年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小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引导和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技术中心,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2.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和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二)专项条件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复核通过的省中小技术中心有效期延长三年,申请认定省中小技术中心的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咨询电话:67880565、67880073附件: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与重点项目跟进局2024年11月14日附件: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