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青岛市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奖励拟奖励对象的公示(第二批次)日期:2024-11-13按照《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字〔2022〕136号)等文件要求,经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拟对孙卫东、段继周、王永科等9个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奖励,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名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并附单位反映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91号306室电话:67781513邮箱:qdrcyj@qd.shandong.cn附件:关于2024年青岛市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奖励拟奖励对象的公示(第二批).doc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