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本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通过政府OA流转的形式发布《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以上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项日申报工作的通知》,参加项目种植主体要求:第一同一区镇内规模种植面积达到100亩(含)以上,单块田块绝对连片不小于10亩,第二大豆测产产量高于2023年海门区统计产量138.73千克/亩的5%以上,即不低于145.67千克/亩,已申报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的田块及迟于7月20日播种的纯作大豆(以8月初见苗为标准)不得申报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大豆)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第四种植主体大豆播种面积在同一区镇内,超过300亩按300亩上限进行奖补,经区镇审核区及农业局相关专家全面核查,有王松岩等172个种植主体符合文件要求,现将奖补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在2024年11月22日晚17:30前向本单位反映,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13-82213349附件:各区镇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大豆)单产提升实施主体汇总表南通市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11月13日各区镇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大豆)单产提升实施主体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