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产业〔2023〕151号)及《奉节县财政局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奉节财建〔2024〕135号)文件精神,按2024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将相关支持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产业〔2023〕1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本文支持方向的项目择优给予资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项目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或相关行业协会可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补贴,同一建设内容同类资金不得重复支持,(二)项目实施时间要求,本文支持事项中的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向县商务委提交申请资料,初审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一式5份,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项目申报表(附件1),附件:1.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此页无正文)奉节县商务委员会2024年11月11日附件1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申报项目名称申报项目情况项目所在地址建设周期xx年xx月—xx年xx月投资总额万元申请支持金额万元主要成效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盖章)附件2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序号年度补助金额拨付补助资金业务部门名称拨付补助资金财政部门名称12022年22023年32024年项目申报单位承诺: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