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山县防止返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营巩固办发〔2022〕34号)文件精神,经农户申请、乡镇初核、县级复核、县防返贫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批,2024年11月防止返贫专项资金共申请使用132405.28元,救助监测对象17人,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监督举报电话:12317联系人:黄福源联系电话:0817-8212739电子邮箱:524785933@qq.com通信地址:四川省营山县复兴路1号附件:营山县防止返贫专项资金救助人员名单营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