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适用商务、商业楼宇认定名单的通知为规范商务、商业楼宇认定及管理,推进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推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自愿申报、综合评审、现场踏勘、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海口市龙华数字经济产业园1家楼宇为《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适用商务楼宇,现予以公布,序号楼宇名称楼宇位置申报主体适用范围1海口市龙华数字经济产业园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84号2#综合楼301号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商务楼宇龙华区推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