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在镇高校,设站高校:2024年度镇江市高校引才留人工作奖励资金,经市人社局印发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高校自主申报,医保数据校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审,现拟将143000元奖励资金使用公布如下: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8000元2.江苏大学京江学院67500元3.太原工业学院6000元4.徐州工程学院14500元5.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4000元6.湖南工业大学3000元7.江苏海洋大学14000元8.安徽工业大学6000元公示时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1426,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