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赣办发〔2020〕41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对外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赣商务贸发函〔2021〕117号)精神,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江西出口名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江西出口名牌”的评选标准分为申报资格条件和评分指标两部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同时要认真审核本地区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提出本地区2022年度“江西出口名牌”推荐名单,填写“江西出口名牌”初审情况汇总表(附件4),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四、省商务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2022年度“江西出口名牌”入围名单,六、申请“江西出口名牌”的企业要实事求是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伪造材料、虚报数据,省商务厅将立即取消其“江西出口名牌”评选资格,并且3年内不接受其“江西出口名牌”的申请,联系人:毛金柱汪飞电话:0791-8624621086246202传真:0791-86225234邮箱:fazhanchu@126.com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省商务厅457室附件:1“江西出口名牌”申报资格条件和评分规则.doc2.企业申报材料.doc3.“江西出口名牌”申报表.doc4.2021年度“江西出口名牌”初审情况汇总表.xls江西省商务厅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