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度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2023年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类(技术输出方)补助: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登记认定技术合同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登记主体企业或单位予以补助,优先支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和到账率高的应用成果转化活动企业,2.技术交易各方(技术转让方、技术受让方、交易中介方)不属于隶属或关联单位,三、申报材料要求1.《湘潭市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表》(附件),4.与技术受让方、交易中介方不属于隶属或关联单位及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承诺书,四、补助标准年度技术合同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且实际到账不低于合同总额30%,予以2万元/家补助,年度技术合同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1.5亿元,且实际到账不低于合同总额30%,予以3万元/家补助,予以5万元/家补助,各县市区与一类园区按照申报条件实行择优限额推荐申报,六、咨询方式联系人:陈畅联系电话:58570302附件:湘潭市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表.wps湘潭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