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09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信息公示,实现连山县停车资源的共享利用,项目的建设将作为推动连山县经济发展和区域活力提升的重要引擎,同时建设公共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和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智慧停车运营平台、社会公共停车场运营平台和车主应用平台即“一张网、二个中心、三级平台”的智慧停车系统,同时收购连山县公共停车资源20年经营权,对连山县停车资源的进行共享利用和运营管理,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1、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公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信息,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等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公示,(2)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