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或年基础研究研发费用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市(州)奖补企业总经费20%的比例,给予单个市(州)最高1000万元补助,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补助,积极推动银行、担保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争取国家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与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技术转移等科技创新服务,省级创新券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费用30%的比例,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市(州)奖补企业总经费20%的比例,给予单个市(州)最高1000万元给予市(州)补助激励,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补助,对首次升规入统科技服务业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