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2024年第三批(含延期)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18:00二、受理范围坪山区申请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三、复议优先推荐条件(一)优先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出现明显错误的企业,明显错误主要包括:1.企业材料符合要求,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的,5.存在其他专家评审明显错误情况的,包括:拥有2021年以来获得授权的自主研的Ⅰ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四、复议方式企业自主向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书面申请材料,五、复议申请材料(一)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请书(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及《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企业情况登记表》,(四)2021年以来获得授权的I类知识产权复印件(盖公章),(五)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企业获奖证书(备注:如有则提供)(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全套材料(包括附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二)我局仅受理企业自主提交的复议申请材料,附件: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企业情况登记表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11月8日附件:1.附件: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企业情况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