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决定开展2024年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一)申报要求1.申报范围淳安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可提出申请,(3)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县人力社保局复核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估等综合评审和认定,(二)申报材料1.《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领衔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二、年度绩效考核(一)考核对象“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二)考核对象根据《“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绩效评估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将相关台账、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装订成册并经单位盖章后报淳安县人力社保局,三、其他(一)对建立的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绩效评估制度,(二)对认定的“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三)申请单位和被考核对象请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并报送申报表、申办报告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表的电子文档,联系人:方森君联系电话:89601320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1103室邮箱:522506512@qq.com附件:1.“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申请表2.“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绩效评估表(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淳安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docx中共淳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