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等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2〕31号)及其配套细则(诸科〔2022〕16号)、《关于印发<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3〕5号)及其配套细则(诸科〔2023〕1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对3家承担2022年诸暨市“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给予经费补助,对1家2023年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追加经费奖励,对1家2023年有效期内规下高企首次升规企业给予经费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我局书面反映,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高新科87016750,地址:诸暨市浦阳路18号科技局,附件:1.部分2022年诸暨市“揭榜挂帅”项目经费补助名单.doc2.2023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追加经费奖励名单.doc3.2023年有效期内规下高企首次升规企业经费奖励名单.doc诸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