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甘肃广播影视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了认真初审,经评委评议,拟推荐28件作品参评,现将参评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5月10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的作品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示电话:0939—8212400传真:0939—8212400邮箱:505338000@qq.com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市政统办楼C1广电大厦7楼7012021年甘肃广播影视奖推荐作品汇总表(复件).docx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