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落实“百千万工程”进一步加大企业项目筹建工作力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广州开发区企业筹建服务局2024年11月6日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落实“百千万工程”进一步加大企业项目筹建工作力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为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要求,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加大企业项目筹建工作力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一章服务项目“拿地即动工”第一条【筹建审批对接】(一)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推进专项会后,企业筹建部门会同招商部门促请意向“拿地即动工”企业根据项目情况先行确定设计、环评、能评、安评等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并按照《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本细则为项目提供免费服务、审批优化等服务,区企业筹建部门促请企业加快选定施工总包单位(或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单位)并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一阶段施工许可证),区企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采取“信任筹建”先行建设,在保证基坑、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同一企业,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统筹“拿地即动工”项目配套道路保障工作,第二章服务项目“竣工即投产”第三条【专项验收指导】区发改、住建部门在《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5.0版)》和《广州市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等融合监管工作指引(2.0版)》(穗建质〔2023〕425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实行项目工程验收提前指导工作机制,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分段验收程序如下:(1)施工前项目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将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事先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⑤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实体质量检测合格,提前进场装修安装区域应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局部装修区域须按设计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施工完成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区企业筹建部门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用电报装公用开关房选址及建设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