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647号)要求,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4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开展自建自评,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三)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由省工信厅会同相关单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荐,二、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在省内工商注册,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二)申报材料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于2024年11月1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于2024年11月13日前报送我局,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及附件4汇总表发送邮箱,联系人:何陈念联系电话:28927875邮箱:clqgxj_tp@163.com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5.《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647号)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