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文旅发〔2022〕28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5月6日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把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县市区2022年度至2023年度各县市区要培育1-2家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推介、志愿服务、法制宣传、质量提升、品牌创建等各项工作,四、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一)广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活动把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做为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做为常态化工作,要把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法治宣传活动等做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的主要内容,各县市区每月至少举行一场次规格较高文明旅游(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各相关县市区每两月至少举行一场次规格较高文明旅游(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市旅游协会、各涉旅企业(四)积极营造良好培育、创建工作氛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和经营单位要加强创建活动宣传,各县市区、市旅游协会、要高度重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制定本单位培育、创建活动方案,切实促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