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南宁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监督,5533811138-7710-8189)南宁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南宁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监督,第二条办法所指南宁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是指对南宁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二)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包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以及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情况等,(六)其他与项目经费管理相关情况,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南宁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准备审计资料,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其他相关审计资料,并在结题验收申请资料中附相关整改落实的佐证材料,第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附件南宁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1.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项目任务书(合同书),2.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的项目经费内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7.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