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调动企业发掘市场机遇、把握发展机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增产增收、做大做强,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我局拟对2024年第二季度发展成效突出的建筑业企业进行通报,根据企业产值增长情况记入不同次数C类信用监管行为:(一)企业季度产值总量达到5000万元(含)至2亿元(不含)的,增幅达到1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0.75次,(二)企业季度产值总量达到2亿元(含)至6亿元(不含)的,增幅达到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0.75次,增幅达到1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次,增幅达到15%(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25次,(三)企业季度产值总量达到6亿元以上的,增幅达到1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5次,增幅达到20%(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2次,记入C4(建筑市场管理)信用记录系数标准产值(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幅5%≤—<10%10%≤—<15%15%≤—<20%≥20%0.5≤—<20.250.50.7512≤—<60.7511.251.5≥61.251.522特此通知,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