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实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宜农渔字〔2021〕4号)和《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宜财农指〔2021〕94号)文件,我局确定五个实施主体进行水产加工项目、工厂化养殖项目、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现予以公示,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内容和实施主体持有异议的,应当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杜贵勇,电话:0795-8309880邮箱:dgy428@126.com,一、项目名称:水产品加工项目,拟安排到江西省花根本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二、项目名称:工厂化养殖项目,拟安排到万载县骏祥渔业有限公司、万载县株潭培元养殖场,三、项目名称: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拟安排到万载县和丰四大家鱼良种繁殖场、万载县景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万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