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财政厅关于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1〕2号)》文件精神,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对我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的2家示范合作社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通过的实施主体及奖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限为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屯留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355-7527988附件:屯留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通过验收主体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