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意愿和家长、学生需求,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任何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或组织,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书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各地可以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各学校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一校一案”审核,在完善课后服务收费政策、落实课后服务经费来源、核定绩效工资水平、监管第三方机构等方面强化支持、提供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学校以及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课程内容、服务方式审核,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