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对2024年合同到期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24年合同到期应验收的9个项目,共14家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二、验收方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对照合同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自查项目实施情况,三、验收材料要求(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3.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1.封面包括以下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公章)、地址与邮编、联系人、电话/手机、E-mail,(2)项目执行中主要亮点、成效、社会效益,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四、项目验收时间安排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上述全部材料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我局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验收评审,附件:1.肇庆市2024年度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验收清单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模板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6日(联系人:李生,邮编:526060)附件:1.附件1:2024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清单.xlsx2.附件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模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