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进行承诺,4.不接受2家或2家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即申报项目材料、投资凭证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完成情况报告(附件4),项目实施的情况和效果,提供项目完成情况报告(附件4),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资金来源和支出明细构成、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立项依据、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明细构成、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提供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立项依据、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项目实施计划或方案,4.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应列明经费开支明细表、发票凭证、付款凭证等内容,5.申报单位对照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步提供:(1)批准许可文件,提供项目立项许可、核准或备案文件、开工竣工证明文件,附:1.项目申报材料封面2.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扶持零售业发展项目申请表3.项目申报承诺书4.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参考提纲5.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6.各区商务、政数局联系方式(点击下载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