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聚力推进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整合提升、产业集聚、创新赋能、绿色发展和开放合作,1.分类推进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海洋特色产业加速集聚,推动各地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差异化发展,将集聚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库,(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增强海洋产业创新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联动相关企业打造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打造高水平海洋人才集聚高地,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快海洋产业数字赋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强化集聚区污染综合防治,(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海洋局统筹推进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统筹利用中央和省各类海洋产业扶持资金支持集聚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