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皮宗敏女1940-06肢体三级北小营镇2王文华女1933-12肢体二级杨镇地区3王振光男1963-06肢体一级马坡地区4史文华男1938-04肢体二级李遂镇5林自治男1956-04肢体四级杨镇地区6韩玉连女1979-05肢体四级大孙各庄镇7史淑明女1934-12肢体一级牛栏山地区8徐宝山男1962-08肢体二级南法信地区9张建伟女1978-07肢体二级李桥镇10鲍虎男1970-06肢体二级牛栏山地区11姚兰英女1943-04肢体三级光明街道12康秀连女1956-11肢体一级仁和地区13黄瑞云女1947-02肢体四级仁和地区14王淑敏女1950-02肢体三级赵全营镇15李广英女1961-12肢体三级李桥镇16张秀嵛男1946-07肢体四级李遂镇17李淑芳女1953-12肢体二级北小营镇(居住地)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