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工作实施细则》,一、实施内容(一)补贴对象:政策实施期内在青岛市符合条件的销售市场主体购买范围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应在企业原有最低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消费者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五)消费者参加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活动,组织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主题活动,四、责任分工(一)市商务局牵头制定青岛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委托服务机构对参与企业垫付补贴资金进行核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工作实施细则》,一、实施内容(一)补贴对象:政策实施期内在青岛市符合条件的销售市场主体购买范围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应在企业原有最低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消费者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五)消费者参加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组织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主题活动,四、责任分工(一)市商务局牵头制定青岛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委托服务机构对参与企业垫付补贴资金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