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陇南市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好东西部劳务协作优惠政策的通知》(陇人社发〔2021〕297号)文件精神,对徽县籍脱贫(监测)2024年赴青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务工人员,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脱贫劳动力除发放交通补贴外,再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稳岗补贴,经各乡镇组织申报、汇总初审,县人社局审核,止目前,全县第八批赴青岛务工劳务奖补人员5人(其中脱贫(监测)人口1人),共发放劳务奖补资金0.6万元,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奖补对象存在虚假信息等问题,请及时向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日-11月10日(共10天)监督电话:0939-7529550附件:徽县2024年度东西协作赴青岛务工人员交通(稳岗)补贴花名册(第八批)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