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纳扶持对象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补贴,稳定就业12月(含)以上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经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民洁城市综合服务(沧源)有限公司材料进行复审,初步认定民洁城市综合服务(沧源)有限公司吸纳扶持对象2人,并稳定就业12月(含)以上,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符合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的条件,资金共计3000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可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83-7121779联系地址:勐董镇市政四号路附件:2024年民洁城市综合服务(沧源)有限公司吸纳扶持对象花名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