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各深圳海智工作站: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市科协决定对已建立的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海智计划工作站(简称“深圳海智工作站”)开展2024年度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已建立的深圳海智工作站,包括建站单位对海智工作的重视情况,海智工作站工作思路、计划方案、工作管理制度及运行秩序情况等,包括建站单位为引进海智专家及实施技术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场地等保障情况,为本地企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取得的成效情况;(四)项目合作情况,包括承接市科协海智工作活动及举办一定规模的招才引智活动,与海外科技团体、机构、组织建立合作交流关系情况,三、评估实施(一)对已建立的深圳海智工作站进行评估,(二)对各海智工作站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和无故不参加年度评估工作的工作站予以撤消,(三)报送材料1.填报《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撰写年度工作情况(详见附件),(四)报送方式评估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11月4日附件: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