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力量多渠道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担符合我市产业布局的技术攻关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悬赏项目、重大项目和战略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聚焦国家战略需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鼓励和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深圳开展产业化应用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二、实施成果产业化“畅通工程”(四)概念验证中心支持计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及各区)鼓励和支持深圳国家高新区及其他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实施创新产品采购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三、实施成果产业化“支撑工程”(八)技术转移促进计划,(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依托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依托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支持企业和团队参加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支持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支持在境外建设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区等离岸创新创业平台,支持深圳国家高新区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科技创新委)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在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