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工信部关于“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广东省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精神,推动福田区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条软件企业孵化支持鼓励企业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第二条产业空间支持(一)软件名园运营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软件园区,注:政府物业和社会物业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第六条工业软件及开源项目支持(一)工业软件支持,支持企业研发核心工业软件,对上年度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名单的企业,(二)开源项目支持,第七条首版次支持支持企业开发首版次软件产品,第九条创新联合体支持鼓励软件企业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建设创新联合体,第十条限制和除外情形(一)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三)“上云赋智支持”项目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由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