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通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查审核、专家评审、验收等程序,对以下32家已按项目建设内容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的合作社及家庭农(牧)场给予扶持,现将建设内容及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请有关单位、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形式向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异议,联系方式:0953-2123852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五个工作日)地址:吴忠市利通北街263号利通区农业农村局308室附件: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日下载:附件:2024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