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各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5号)的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治理范围和内容专项治理的范围是面向社会开展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在证书上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xxx部”“原xxx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情况,无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培训,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二、专项治理线索征集方式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递交三种方式提交线索,(老县委办公楼二楼)举报电话:0837-2822028电子邮箱:156639864@qq.com地址: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院办案室,市人社局将严格保密实名举报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