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根据《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蚌埠市科技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蚌科〔2020〕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蚌埠市2023年科技创新券(专用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对象蚌埠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单位须是在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此次专用券发放对象为2023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蚌埠市科技创新券仅限于申领企业使用,三、申领步骤(一)申请材料1.《蚌埠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附件1),(二)时间要求1.申领企业在10月31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属县(区)科技局,县(区)科技局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于11月4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后连同蚌埠市科技创新券申领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2.市科技局对县(区)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县区未推荐的企业不在异议范围)后确定蚌埠市科技创新券(专用券)发放企业名单,四、有关要求1.各县(区)科技局应高度重视,2.本通知仅涉及对2023年蚌埠市科技创新券(专用券)的申领工作,本次发放的蚌埠市科技创新券(专用券)仅用于2023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申领企业进行兑现,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0552-20430421:蚌埠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企业填报).doc2:蚌埠市科技创新券申领汇总表(县区填报).xls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