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丽(身份证号码430405*********560):为调查了解郑州华之爵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情况,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11号经开市场监督管理局215室接受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注:上述公司登记资料中显示你为郑州华之爵商贸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请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登记相关材料如你委托其他人员接收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案人员:李宏志、沈玉香联系电话:0371-61686667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