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项目征集人)就建设和运营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机构,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二、合作机构资格要求(一)合作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合作模式由项目征集人与合作机构签订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运营服务合作协议,全权委托合作机构负责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的运营和管理,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由项目征集人免费提供场地,合作机构按照《广东省零工市场建设指引》建设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由项目征集人负责指导管理,引进合作机构负责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整体运营和日常管理,负责江门市江海区零工市场的整体运营和日常管理,指导合作机构开展零工服务,3.指导合作机构建立健全江海区零工市场运营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协助合作机构开展江海区零工市场宣传推广工作,(二)合作机构职责1.建立江海区零工市场运营管理相关配套的工作和服务制度,合作机构作为江海区零工市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评价结果和合作机构将在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